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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农业补贴、土地流转、奖励补助、农民培训4个方面提及家庭农场,标志着中国家庭农场发展进入了正式、快速的发展阶段;2016年,农业农村部出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农场认定和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并规范认定程序,通过建立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名录提升管理服务工作水平;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提出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各省将建立1万个家庭农场,以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 在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家庭农场不仅是介于"小农户"和"龙头企业"两者之间的中间型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更具有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独特的经营组织形式,其家庭成员利益目标具有同质性和一致性,监督成本和决策成本相对较低,这使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农业生产中最可靠、最有效率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河北省家庭农场经历了从初步探索到快速发展再到规范提升的过程,在政策扶持、模式创新等推动下,数量持续增长,经营类型日益多元,目前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力量。 1 河北省家庭农场发展成效1.1 数量较为稳定,发展质量稳中向好2023年河北省家庭农场总数为14.41万个,较上年增长4.69%,较2021年减少0.22万个,整体保持较为稳定态势(图1)。2023年河北省家庭农场劳动力数量为46.07万人,较上年增长4.11%,其中绝大部分劳动力来自家庭成员,数量为31.89万个,较上年增长5.07%,占劳动力总数的69.22%,常年雇用劳动力14.18万人,较上年增长2.01%,占劳动力总数的30.78%,占比较小。 河北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由2021年的0.97万个增至2023年的1.22万个,占全省家庭农场的比例由2021年的6.63%增长到2023年的8.46%;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由2021年的0.26万个增长到2023年的0.29万个,占全省家庭农场的比例由2021年的1.78%增长到2023年的2.01%;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由2021年的0.73万个增长到2023年的1.12万个,占全省家庭农场的比例由2021年的4.99%增长到2023年的7.77%,数量及占比均稳步增长,有效提升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2 经营结构类型多元化,以种植业为主河北省家庭农场产业结构类型呈多元化发展趋势,但仍以种养殖业为主。从数量增长看,2023年河北省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种养结合和林业的家庭农场数量分别为8.84万个、0.91万个和0.04万个,较2021年分别增加3617个、261个和99个,种植业中从事粮食产业的家庭农场数量为7.2万个,较2021年增加2.83万个,较上年增长9.26%,数量上升明显,其余从事畜牧业、渔业、农业服务业和其他类型的家庭农场数量均有下降趋势,数量分别为4.11万个、0.22万个、0.01万个和0.29万个,较2021年分别减少6191个、124个、2342个和251个;从结构分布看,2021—2023年,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数量分别占总数的57.96%、59.19%、61.34%,占比最大,其次为畜牧业家庭农场,分别占总数的32.33%、30.43%、28.48%,其余从事种养结合、林业、渔业、农业服务业和其他类型的家庭农场数量占比较少,2023年占比分别为6.29%、0.30%、1.52%、0.08%、2.00%(图2)。 1.3 经营流转土地面积持续增加,单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北省家庭农场经营土地总面积逐年增加,由2021年的93.05万hm²到2023年的107.9万hm²,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土地7.48hm²,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61hm²。其中,河北省家庭农场耕地面积为101.64万hm²,较上年增长10.8%,占经营土地总面积的94.20%,占比最大。以流转经营为主,家庭承包经营占比较少,耕地中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土地面积为12.92万hm²,仅占耕地总面积的12.71%。种粮家庭农场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79.97万hm²,较上年增长10.46%,粮食产量为985.04万t,2021—2023年增加了743.3万t,较上年增长18.36%,产量提高效果显著,截至2023年底,全国家庭农场粮食作物单产为9.43t/hm²,河北省家庭农场粮食作物单产为12.32t/hm²,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65%。 1.4 经营总收入呈增长趋势,单一主体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2023年河北省家庭农场年经营总收入和年净利润分别为465.8亿元和164.79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5.82%和2.49%,总体呈增长趋势。截至2023年底,全国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经营总收入为32.50万元,河北省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经营总收入为32.31万元;全国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净利润为12.01万元,河北省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净利润为11.43万元,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年经营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10万~30万元、30万~5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数量分别为4.06万个、6万个、2.28万个、2.09万个,较上年分别增长2.01%、2.39%、11.22%、10.58%,分别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8.16%、41.61%、15.81%、14.49%,半数以上的河北省家庭农场年经营总收入在30万元以下,达不到河北省平均水平。 1.5 财政支持和信贷保险覆盖面均呈小幅增长态势河北省家庭农场2023年获得的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为1.84亿元,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有1641个,较上年增长3.47%,仅占河北省家庭农场总数的1.11%。截至2023年底,全国平均每个家庭农场获得财政扶持资金11.29万元,河北省平均每个家庭农场获得财政扶持资金11.22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北省家庭农场2023年获得的贷款资金总额为4.2亿元,剩余贷款余额2.86亿元,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数量为1282个,较上年增长12.36%,仅占河北省家庭农场总数的0.9%,其中获得贷款资金总额20万元以下、20万~50万元和5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数量分别为692个、369个、211个,较上年分别增长11.08%、17.14%和8.87%,分别占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总数的53.98%、28.78%、17.24%,半数以上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所获贷款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2023年河北省4.48万个家庭农场购买了农业保险,较上年增长7.43%,占河北省家庭农场总数的31.07%,覆盖范围扩大。 2 河北省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现实约束2.1 经营土地规模仍然偏低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河北省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土地的规模为7.48hm²,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61hm²,而土地流转困难是导致经营规模受限的最主要原因。一方面,根据现有政策,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土地时,兼顾"好坏肥瘦,耕作距离"等因素,严格按照人人有份的原则,将全部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户,不可避免地出现土地细碎化、分散化的状态,导致土地流转起来十分困难;另一方面,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存在顾虑,担心失去土地后生活没有保障,不愿意长期出租土地,家庭农场难以获得稳定的土地资源,且在土地流转后,由于流转市场不完善,流转信息不畅通,缺乏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和中介机构服务,容易引发土地流转纠纷,影响家庭农场土地的正常经营,因而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获得适度规模、成片集中且期限稳定的承包地十分受限,难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2.2 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河北省家庭农场中绝大部分劳动力来自家庭成员,雇工数量较少。一方面,家庭成员大多是农民,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对先进农业科技的接受和应用能力有限,缺乏农业科技、现代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许多家庭农场主仍采用较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缺乏对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了解和应用,导致农产品产量和质量难以提高;另一方面,部分家庭农场主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能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缺乏市场调研和分析能力,不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和价格走势,导致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脱节,出现滞销等问题。随着土地规模的扩大,家庭农场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难度也会相应增加,许多家庭农场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缺乏相关管理经验,财务核算不规范,无法准确掌握家庭农场的经营成本和收益情况,限制了家庭农场的经营决策与发展,影响农场的经营效益。 2.3 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河北省的家庭农场、有机农业等特色领域缺乏专门政策扶持,相关政策多为总体性农业政策的一部分,缺少针对性,补贴较少。另外,部分地区存在政策宣传推广不足的情况,导致家庭农场主对一些优惠、补贴政策等了解不及时、不全面,错过申请时机或未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一些地方在执行政策时存在标准不明确、流程烦琐等问题,影响家庭农场申请补贴或项目支持的积极性和成功率。 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力度不够,家庭农场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家庭农场经营农业风险相对较高,缺乏有效抵押物,大部分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往往对家庭农场的贷款审批较为严格,贷款额度也相对较低。另外,针对家庭农场的保险产品较少,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一旦发生灾害或市场行情不佳,家庭农场可能面临较大损失,而现有的保险政策难以满足其风险保障需求。 3 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河北省家庭农场发展路径调适3.1 加强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规范化建设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土地整治投入,对农村土地进行科学规划和整理,通过平整土地、合并小块土地、优化农田布局等,提高土地集中连片程度,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改善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条件;家庭农场主应联合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产业化联合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分工协作,实现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整合,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另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和完善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流转程序以及双方应尽的权利义务、纠纷解决机制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行为,为农户和家庭农场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同时积极开展对农户的土地流转培训,使其了解流转流程和注意事项,提高流转意愿,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2 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培训和指导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家庭农场主和成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与形式,例如:农业科技讲座、现场指导、参观学习等活动,向家庭农场主传授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知识和技能,拓宽视野,提高科技水平,加强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网络,为家庭农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服务;另一方面,定期培训家庭农场主的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会,促进交流与合作。引导家庭农场主加强市场调研与分析,准确把握市场需求与价格走势,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生产结构和品种,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3.3 健全家庭农场支持政策体系相关部门制定针对家庭农场特色发展领域的政策,如有机农业、休闲农业等,明确扶持政策、资金支持、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能够真正惠及家庭农场。另外,需通过多种渠道,如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加强对家庭农场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让农场主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为家庭农场主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他们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提高申请补贴和项目的成功率。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补偿,降低其对支持家庭农场的风险担忧,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投放。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开展农业设施设备、农产品订单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拓宽家庭农场的融资渠道;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更多适合家庭农场的保险产品,如农业生产综合保险、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等,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家庭农场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政府可以通过增加财政补贴等方式,降低家庭农场的保险费用负担,提高其参保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冯页,李欣明,王晓夕,等.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河北省家庭农场发展的现实约束与路径调适[J/OL]. 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均为转载,如有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并立即删除内容。本文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物联网123观点或立场。 特别提醒:物联网专业交流群欢迎物联网行业相关的人群加入,同时群内欢迎各路社牛、大咖、前辈加入,群内除了不能发敏感内容、色情内容,以及不太建议多次发送推广内容,其他内容皆可畅聊~——交流QQ群724511126,进群的朋友请备注:姓名-单位-研究方向(无备注请恕不通过),由编辑审核后邀请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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